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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并会计报表(5)

时间:2011-06-22  点击: 来源:未知

  内部销售构件尚未用于商品房实现对外销售时,应在合并其他业务利润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构件的利润,在存货(库存材料)项目抵销内部销售构件所包含的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构件的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其他业务利润”项目,贷记“存货”项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抵销)。如构件已用于商品房实现对外销售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其他业务利润”项目,贷记“经营成本”项目,抵销内部销售构件的利润。

  3.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发生的投资收益,应与其相对应的利息支出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财务费用‘等项目。

  4.对于全资子公司,应将于公司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资本公积项目、盈余公积项目和母公司损益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与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应付利润(或应付代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相

  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收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域“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贷记“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域“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在上述抵销分录发生差额时,其差额应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时,应贷记“合并价差”项目;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借记“合并价差”项目。

  5.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应先将子公司损益表(或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作为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在合并损益表(或合并利润表)中单列“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在“净利润”项目之前。然后将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资本公积项目、盈余公积项目和母公司损益表(或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与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或“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如下分录:借记“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年初末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贷记“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或“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其中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根据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计算确定。在上述抵销发生抵销差额时,其差额应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当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时,应贷记“合并价差”项目;当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借记“合并价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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