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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如何办理
时间: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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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一、减资程序
(一)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减资
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应注明减少注册资本的理由);
2、董事会关于调整资本修改合同、章程的决议(原件);
3、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书(原件);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接近申请日期);
5、有新建、扩建、改造内容的,应提供相应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6、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7、原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8、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二)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告之日起满45日后,到所属工商局办理减资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6、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8、其他有关文件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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