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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以前年度收入不会造成重复纳税 (2)
时间:201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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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当期发现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不建议修改以前期间的增值税申报表,而是根据当期的会计调整分录,在本期的增值税申报中进行申报。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如果修改以前期间的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数,会导致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会计账载收入不匹配;二是如果不在本期增值税申报表的检查调整栏进行处理,不能如实从申报表中反映出本期查补收入的事实。
本期增值税申报表的具体填写方法是:把②的收入100万元填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第一行第七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对应③的增值税税款17万元填入附表一第一行第八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税额”。
不论企业是否对这笔检查调增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笔金额及销项税,都不用填写在申报表附表一第一行第一列、第二列。
第三,调整2013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即2012年资产负债表年末数)。
由于2012年会计账务上已经结账,对有关资产的会计调整,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后,还应调整以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第一步的会计调整处理是在2013年的会计账务中作出的,但是相应的资产负债表的调整,不能填报在2013年期末,而应该对2013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