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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被指加大行政征税权 (3)
时间: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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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应加强与强制法、处罚法等法律的衔接
杨小军认为,税收征收管理法与其他法之间的一致性非常欠缺,强制法、处罚法、诉讼法、复议法和正在修改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之间越来越不一致。
行政强制法规定,滞纳金的收取不能超过本金。但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滞纳金,却很容易超过本金。
对此,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建议,降低滞纳金缴纳比例,并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税款本金。
应松年认为应该对公民纳税进行保护,而修正案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本单位掌握的足够的账户支付,或者记录该账户的利息总额。
“这个规定太可怕了,谁能保证税务机关百分之百给你保密,失密以后,它承担什么责任?这样的做法不堪设想,这涉及到所有人经济上的信息都要交给税务机关,这一条一定要认真考虑。”应松年说。
对于修正案的税收强制执行的合理费用由纳税人承担,应松年认为简直是开玩笑。马怀德表示,所有强制执行的费用由国家承担,而不应该由纳税人承担,这是基本的原则,不能做这种突破。
应松年认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好不容易修改一次,2001年制订的,12年修改一次,应该把存在的东西彻底地梳理一遍,有问题的都应该进行修改。
网上征集意见如何不“走过场”
专家建议建立网上意见反馈机制
登录中国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各界人士可以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记者登录系统发现,网民们可针对每一条修改过的具体条款填写详细意见,也可对整部《税收征收管理法》发表看法。但在意见征集系统中,并未对网民意见进行公开,也就是说,登录者无法看到别人对于这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看法。
南都记者发现,现在公民对税收立法非常重视。今年两会期间,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将税收权收归人大的建议,短时间内得到许多全国人大代表的支持,也引起社会上的热议。
作为税收的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也同样引起热议,但是现行的立法征集意见的规定,并未规定有关部门对网民意见作出答复的义务。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认为,这很容易造成网上意见征集仅仅是“走过场”,网民的意见得不到答复,其对政策献言献计的热情也会受到打击。王优银认为,在网民意见透明化、公开化的基础上,可以在意见征集系统设置超过多少人联名签署的意见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得到答复,以使网民提出的意见真正能被有关部门所考虑甚至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