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事务所资讯 > 行业资讯 >

专家建议个税累进制应囊括劳务和资本收入(2)

时间:2014-07-09  点击: 来源:网络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微博)则认为,先要做好前期的基础技术准备,将征管数据流的平台搭起来,然后才能谈得上制度的设计、征管的措施、具体法律条文的修订,最后才是实施。个税改革须建立起一套自然人纳税的征管体系、办法。这些东西过去不是没有,但相对于比较完善的间接税征税系统,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征税体系需要更多投入,准备期需要更长时间。

  而在法律制度方面,刘尚希解释说,以目前呼声较高的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为例,相关政策需首先明确“家庭”的定义。此外,在个人收入信息联网过程中,公司申报义务、银行信息共享如何执行等也需要法律予以明确。

  应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监控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企事业单位代个人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种类和金额,而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张斌认为,个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税务机关一下子要接受大量的个人申报纳税,目前的征管条件难以达到。改革可分步实施,先对高收入者建立征管平台,随着征管条件的成熟,再逐步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其他纳税人。

  张斌指出,个税改革的前提和关键,是将高收入者不同来源的收入摸清楚,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归集,并根据这个总体收入水平,适用一个综合税率表。然后,再考虑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生活负担征税,让税负更为公平。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税制,同时通过采用累进税率,包括对超高劳务报酬加成征收的方式,以及对高收入者主要所得加强征管等方式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有分析人士认为,根据所得项目分类征收,在调节收入分配和筹集财政收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在充分体现税收公平方面有一定的局限和欠缺。刘尚希表示,对于现行制度缺陷,可先将代发代缴制度做实落实到位。加强现有制度下对高收入人群重点监控,减少税收收入流失。

  有分析人士建议,应在目前基础上推动税收征管手段升级,强化对经济行为的税收前置管理。加强房屋转让、限售股转让和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所得,以及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分红派息等资本性所得的税收征管。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