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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减税、金融扶持……八部门联合发文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压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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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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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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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湖北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3-5月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原政策是3%减按2%缴纳
答: 可以。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2020年第13号 )【 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文件已将该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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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如何选择开始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时间
为进一步明晰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在近日下发的《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中明确,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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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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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类普惠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再延续!一起来看看都有啥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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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也有变化
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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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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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四个提醒
提醒一 纳税人符合按月(或季)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如何填报? 纳税人如果放弃或未发生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情形的,申报表填报没有变化。 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