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的填报说明(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1-01-13 12:28

  10.第50行“7.其他”: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的其他资产类项目金额。

  (四)准备金调整项目

    第51行“四、准备金调整项目”:通过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填报。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第17行“合计”第5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第17行“合计”第5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第52行“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的预计利润的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转回已按税收规定征税的预计利润的数额。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第53行“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特别纳税调整规定,自行调增的当年应纳税所得。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七)其他

    第54行“六、其他”: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的其他项目金额。第1列“帐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第55行“合计”:“调增金额”等于本表第1、20、41、51、52、53、54行第3列合计:“调减金额”分别等于本表第1、20、41、51、52、53、54行第4列合计。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本表第2+3+……+19行。

  2.第20行=本表第21+22+……+40行。

  3.第41行=本表第42+43+……+50行。

  (二)表间关系

    1.一般工商企业:第2行第3列=附表一(1)第13行。

  金融企业:第2行第3列=附表一(2)第38行。

  2.第6行第4列=附表十一第5列“合计”行的绝对值。

  3.当附表七第10行第5列为正数时:第10行第3列=附表七第10行第5列;附表七第10行第5列为负数时:第10行第4列=附表七第10行第5列负数的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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