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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会计报表审计与会计报表审阅
一、定义不同
会计报表审计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而会计报表审阅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主要通过实施查询和分析性程序,说明是否发现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违反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规定的情况。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在审阅过程中,只运用有限的程序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提供消极保证。它提供的保证程序较低,被审计单位承担的费用也较低,适用于在较短时间内对中期会计报表提出鉴证意见的要求。而在审计中,要求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执行法定审计程序,对会计报表提供积极保证,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
二、目的不同
审计的目的是能够使审计人员对财务资料是否依照已表明的会计基础给予了真实的和合理的反映表示审计意见。在形成的意见中,审计人员是执行预定的程序以获得合理的可信,其某些论断的可靠性是就编制一方对使用者一方的责任来说的。而审阅的目的是能够使审计人员说明,根据不是他在审计中所要求的提供所有证据的程序,是否有任何引起他注意的,致使他认为这些资料没有依照已表明的会计基础给予其实的和合理的反映的事项。二者由于目的的不同,直接决定了程序的不同。
三、程序不同
在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的目的是对财务资料的可靠性提供较高的仅不是绝对的可信程度,所以他将运用比检查更为广泛的审计程序,它通常包含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与评价,对会计记录的检查和为了获得确信的证据事项而通过检验、观察或确认对询问的回答,以及在审计期间正常执行的其他程序。在审阅中,审计人员的目的是对财务资料的可靠性方面提供适度的可信程度,报表审阅虽然包含着审计技巧和技术的运用,但只通过查询和分析检查来提供适当的证据。由此可见,审阅的程序明显少于审计程序。
四、意见的可信度不同
审计人员对可信方面的某些论断,其可靠性是就提供的一方对使用者一方的满意来说的。这里有一个所有达到的满意程度问题。其可能提供的可信程度,要依据所执行的性质和范围,以及这些程序的结果来确定。在审计中,审计人员提供的是对属于审计的资料免除重大错误的较高可信程度。在审阅中,审计人员提供的是对属于审阅的资料免除重大错误的适度可信程度。它们所提供的保证程度不同。虽然在会计报表审阅时,审计人员试图察觉所有的重要事项,但受检查程序的限制,达到这一目的很可能比审计约定的要少,从而其所提供的可信程度相应的要低于审计中所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