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房地产企业 > 土增税清算 >

清算土地增值税剑指投机行为

时间:2010-05-20  点击: 来源:京审

    从房地产信贷政策的调整到住建部严格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连日来不断出台的房市宏观调控措施,涉及到房市的方方面面,这剂“猛药”下的似乎越来越重。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通知强调,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其中要求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这是在国务院文件中第一次指令对某个税种进行清算和稽查,足见土地增值税已经到了非清算不可的地步。”财税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客座教授刘玉章告诉记者。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目的就在于抑制房市的投机行为。

  2004年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而从2002、2003年起我国房价进入飞速上涨的时期。“开征土地增值税,是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客观需要。”刘玉章说。面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投资过热、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采用税收杠杆的调控作用来调节这一问题提上了日程。

  从土地增值税的开征来看,主要是为了抑制炒买炒卖房地产,限制房价上涨过快的需要。不断飞涨的房价,吸引了一些投机者钻国家政策的空子,炒买炒卖房地产。“浙江炒房团”、“煤老板”,一时成为非常热门的“字眼”。炒买炒卖房地产也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开征土地增值税,通过对转让房地产中过高的收益进行税收调节,一方面对高售价实行高税负,限制房价过高,维护购房者的利益;另一方面要使投机者不能再获取暴利,抑制炒买炒卖房地产的现象。”刘玉章如是说。
 

  同时,土地增值税的开征,对于我国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人均土地面积偏低,在大城市,地少人多更是一个显著的特点。如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对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高土地的容积率,二是控制单套房屋的建筑面积。

  “开征土地增值税,是为了规范国家参与国有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刘玉章告诉记者,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房地产行业获取高额利润主要因素是土地的增值。1994年以前,我国涉及房地产交易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这些税种对转让房地产收益只能起到一般的调节作用,土地增值所获得的高额回报被土地使用者获取,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开征土地增值税可以统一和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方式,国家通过税收的形式占有一部分土地增值额,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