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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后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时间:2012-01-11  点击: 来源:未知

【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产时已按规定预交土地增值税。现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税务机关要求在当月15日补缴,请问在这之前缴纳是否不会加收滞纳金?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提示:清算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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