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公司吸收合并的程序

时间:2010-09-28  点击: 来源: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吸收合并的程序
  吸收合并的程序和办理变更和注销需要提交的资料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各方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个或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
  (4)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各方的评估后净资产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形式,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 争议的解决等。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