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审计工作的重点

时间:2010-02-24  点击: 来源: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谈审计工作的重点
  在以往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存在违反有关会计规定的现象,如随意改变对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表等问题。错误的会计信息,会误导领导的决策行为,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以下8个账户应该列作审计工作的重点。
  其他应收款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在注册时,为增加实力,树立企业所谓的形象,达到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目的,就东拼西凑筹借资金,在账务处理上有账有证,有借有贷,可验资时点一过,企业就采取“瞒天过海”的手法,抽逃资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把其他应收款账户当作“避难所”,从而虚增了资产,虚设了实收资本。
  存货中的低值易耗品摊销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的单位任意改变已经确定的摊销会计政策,丢掉一贯性原则,随心所欲,在一个年度内,当经营状况下滑时,采用五五分摊法,当经营状况旺盛时,则采用一次性摊销方法,把摊销方法变成了企业的“减压器”。
  待摊费用
  在审计中发现,有的企业把待摊费用账户视作其平衡企业经营好坏、盈利水平高低的“调节器”,任意改变会计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主要表现在:一是将1年内摊销转为1年以上;二是对于已记入账面的待摊费用不按确定标准计摊,多摊、少摊或不摊;三是应记入当期成本的有关费用却转入本科目,人为降低成本,虚增报表利润,增加“业绩”。
  在建工程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领导受短期利益行为的驱动,把本已竣工而不应再列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利息列入了固定资产成本,把已支付的小型房屋修理费、填土费用也记入在建工程。把在建工程科目视为利润的“升降器”,以实现经济责任目标,巧取企业奖励和骗取上级信任。
  长期待摊费用
  在审计中发现,有的企业混淆待摊费用1年以上与1年以内和后1年度内分期摊销界限,根据自身利益的考量,不断自我转换,借、贷此增彼减,打乱了正常核算秩序,歪曲了企业财务状况,把本科目视为调节利润的“转换器”,欺上瞒下。
  预提费用
  在审计中发现,有的企业为其自身利益,有意扩大贷款期,扩大和缩小利率计算,多计、少计银行利息、租金等,把本科目视为企业调节经济效益的“遥控器”。
  待处理财产损益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