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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公司清算审计
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清算审计是对清算企业的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的清算期的清算资产负债,清算损益,清算财产分配进行审计,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一、企业清算审计类型
1.合约期满清算审计。合约期满清算审计指国内联营企业,合伙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合同期满,且投资各方无意继续经营下去,按合同、章程规定进行清算审计。
2.产业调整清算审计。由于国家宏观产业结构调整,重新进行结构布局而关、停、并、转的企业进行清算审计。
3.无法持续经营清算审计。企业产生严重亏损出现资不抵债,资金周转不灵,供销环节中断等原因而无法经营下去;投资一方不履行有关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如不按时足够出资等)而致使企业无法经营下去;合营企业未达到合营目的,无发展前途,没有必要经营下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遭受重大损失而无法经营下去等进行清算审计。
4.违法经营清算审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害社会公共利益(如社会污染无法解决)行为而依法撤消终止经营进行清算审计。
5.企业兼并清算审计。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优胜组合,扩大规模将规模小的、经营条件差的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吸收兼并,对被兼并方进行清算审计。
6.企业破产清算审计。企业无法经营,出现严重的负数权益,不能偿付债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经批准宣判破产,而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进行清算审计。
二、企业清算审计特点
1.企业清算必须具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立项批文。
2.企业对债权债务清算偿付的登报公告。
3.成立债权委员会确认清算的资产计价和资产分配方案。
4.企业终止经营时的会计报表及财产清册移交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企业终止经营时的会计报表应在清算前经审计认定后才将会计报表和财产清册移交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
5.企业清算期,由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财产进行清算后编制清算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产分配表,申请清算审计。
三、清算审计与一般目的的审计具有不同处
清算审计是对清算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产分配表进行审计,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其不同处是:
1.审计目的不同。一般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清算审计的目的是对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自开始清算至清算结束时的清算期的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和清算财产分配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期间是指企业持续经营期,清算期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