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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2)
时间: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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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十六)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提示: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2行之和-第9列第13、14行之和;
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3、14行之和。
(十七)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提示: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5、16行之和。
(十八)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含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提示: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7、18行之和。
(十九)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提示: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14列第7行);
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
(二十)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提示: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二十一)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1、2012年6月30日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帐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重要提示:2012年6月30日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帐的纳税人是指税款所属2012年6月份的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