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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村级集体经济责任的审计(2)

时间:2012-11-20  点击: 来源:网络

三、加强村级组织审计的对策   

第一,今后可以考虑成立独立的乡镇审计站(所),作为县级国家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派驻到各乡镇,对乡镇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将乡村集体经济审计纳入国家审计范畴,确保乡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成效性。在农村集体资产完成产权界定,真正建立起产权明晰、责权分明的股份合作式集体经济组织后,可以参照股份制公司的管理形式,在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代表全体股东(村民)行使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权。这种模式下审计机构只对监事会及全体股东负责,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同时审计机构植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熟悉组织内部情况,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更强。   

第二,加强引导,加快转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通过制订指导意见,工作沟通,典型引路,强化考核等,多形式,多渠道,引导村级组织审计转型发展。要促使村级组织审计逐步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以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内控管理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转变,由事后审计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面审计监督转变,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要积极推行审计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避免决策风险。要针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现实状况,实行账前审计,做到先审计后入账,严格控制事中风险。要加强后续审计,彻底杜绝风险隐患。   

第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要把业务培训作为加强村级组织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的各自优势,坚持理论培训和经验交流相结合,审计业务方法介绍与审计现场操作演示相结合,政策法规、管理知识与内控环节、风险控制把握相结合,现代信息技术与计算机辅助审计相结合,培养一支既熟悉财务又通晓管理,既熟悉政策法规又掌握现代技术的操作应用的复合型审计队伍,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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