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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
第一章 报告内容
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2.简述项目情况。
三.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
2.项目投资总额。
3.创新基金用途。
4.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四.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支出情况
3.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按年度分列)
(2)项目成本情况
(3)项目缴纳税金情况
(4)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5)项目实现利润
五.报告附注
1、会计政策注释。
2、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
3.主要财务指标注释。
第二章 注意事项
一.关于审计依据:在说明段中应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作为审计依据。
二.关于投资总额:应详细报告投资情况,包括已完成部分,计划新增部分,新增部分中创新基金资助部分。
三.关于资金支出情况:应按固定资产投入、开发费用投入、流动资金投入三类分别列示。
四.关于项目收入确认:不仅应包括项目产品本身的销售收入,还包括通过服务、出租、培训等方式实现的收入也应计入项目收入。
五.关于时间一致性问题:审计报告应注意保持时间上的一致性。考核期为创新基金合同规定之日起截止到审计当月的前一月。
六.关于项目累计收入:累计收入是从创新基金合同规定之日起截止到审计当月的前一月,基金项目实现的总收入。
七.关于项目年度收入:年度收入是截止到审计当月,前12个月内基金项目实现的收入。
八.关于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应按照项目实现的收入与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
九.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与非基金资助项目是否分别独立核算,审计过程中不可将非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各项财务指标列进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指标之中。
十.审计过程中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实现的收入与支出是否相配比。
十一.关于报告使用范围问题:报告末尾应注明"本报告仅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合同"验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