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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应注意的事项
时间: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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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审
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主管税务机关对年度纳税申报所做的具体要求,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于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