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保监发[2010]33号文件《关于开展2009年度在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从事在京保险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关于该事务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经过审核通过,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是最先通过保险中介机构管理部门审核参与在京保险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