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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3-09-20
点击: 次
来源:未知
国发〔
2023
〕
13
号“
关于提高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的相关规定: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是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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