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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内资企业设立流程(3)
时间:20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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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⑵单位公章;
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地税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事机构:区地税局
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电话:65973300-272)、朝阳区地税局局机关一层服务大厅(电话:64918178)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40元/套(税务登记工本费)
提交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⑷公司或企业章程复印件;
⑸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有交易额的,需要租金发票);
⑹印章(公章、财务章)。
10、国税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事机构:区国税局
办事机构:区投资服务大厅国税局窗口(电话:65978549,65973300-220)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税务登记工本费10元/个
提交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⑶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
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此材料在后面的开户步骤之后,回来补交);
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⑹办税人员身份证
11、开设银行账号
办理事项:在银行开户
办事机构:面向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地点:就近银行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交材料:(开户完成后,回大厅国税局窗口补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⑵营业执照正、副本;
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公章、财务章、法人人名章;
⑸公司会计照片一张(1寸)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办理事项:转资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开转资证明,在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咨询电话:1601315)、建设银行窗口(电话:65973300-222)、中国银行窗口(电话:65973300-31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在工商分局窗口开具转资证明→在大厅内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收费标准:建行不收费、中行手续费3元
提交材料:
⑴工商局开具的转资证明
⑵股东之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资
⑶营业执照副本
⑷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和交换号
⑸入资时的原始进账单
⑹印签卡(副卡)
13、统计登记
办理事项:办理统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