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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为社会组织提供双保险(2)
时间: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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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记者:请从专业的角度,叙述审计进入社会组织救灾款物遵循的程序。审计结果如何公示?若审计过程中,出现问题,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刘天永:审计机关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制度,提高救灾款物运行效率。重点查处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计署每月向社会公布阶段性审计情况,救灾工作全面结束后,向社会公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终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坚决纠正。
记者:审计介入社会组织救灾款物过程,对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有什么重要作用?
刘天永:民政部确定的社会审计机构和国家审计署相继进入社会组织对救灾款物进行审计,可以认为是对公益组织的一种“双保险”,特别是国家审计署的介入,对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纵览近日网友对筹措善款最为关切的话题,捐款的数额和合理去向是其中主要的关注焦点,同时这也是部分民众在捐款时有所顾虑的主要障碍所在。国家审计的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借助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对于打消民众顾虑,保障捐款的可持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记者 于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