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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由于营业税的税率是按行业设置的,不同的行业适用税率不同,只要行业确定,税率的筹划空间并不大。所以,营业税的纳税筹划,主要通过利用销售价格、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利用税收优惠和签订合同等四个方面进行操作的。
一、利用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根据业务需要,从事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从事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应税项目在价格的确定上有所不同的。前者多是双方面议价格,后者多是明码标价,这样就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已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税、少缴营业税提供了可能。
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即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如果纳税人采取较低的定价则可以降低应纳税额,而且,此时还可以向购买方提出提前付款、签订长期合同等优惠条件从而使纳税人得到总体的、长远的利益。因此确定适当的价格即营业额,是利用应税项目定价的营业税纳税筹划方法的关键。
二、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纳税筹划
(一)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节税
单独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直接用转让收入乘以税率计算。随着销售货物转让无形资产的,应划分清楚货物销售额和无形资产销售额。一般地,技术方面的图纸资料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属于转让收入,为设备的安装使用收取的设计费和设备制造、维修、图纸的收费并人货物销售额。
[案例]A企业向B企业出售一台设备,同事进行技术转让,合同总价款为4000万元,其中设备款为1600万元,专有技术费 100万元,专有技术指导费300万元,则该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1 100+300)x5%=70(万元)
如果仅从缴纳营业税的角度出发,企业对该项业务进行纳税筹划,可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款中,多收设备费,少收技术转让费,则可节省部分营业税。但我国税制规定,货物的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在免缴增值税的产品销售时,可以采用上例中的方法。如果应纳增值税,企业应通盘考虑后再作决策。
(二)销售不动产节税
单独出售建筑物或土地附着物时,直接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新建建筑物出售时,其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率3%计算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5%税率计征,两税率相差2%,了解该项政策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有帮助的。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20栋住宅楼出售,每栋楼造价为280万,税务机关核定成本利润率为10%,出售时共取得价格616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6160x5%=308(万元)。
如果企业以个人名义进行自建,或以承包工程的形式开发房地产,则使用3%的税率。
三、利用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
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纳税筹划机会,纳税人应认真掌握熟练运用这些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减轻自己的税负。比如为照顾小规模的纳税人,营业税实行有幅度的起征点制度。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在规定的幅度内,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人民政府所属的税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使用的起征点。在纳税人的营业额接近起征点时,通过降价或者少收费用就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从而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比如营业税的免税行业、减税行业,纳税人应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在经营之前搞明白.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功效。
四、签订合同的纳税筹划
在我国的税收法律当中.在营业税的工程承包等税目中只要税法在纳税人、行业、地区等方面存在差异,就存在纳税筹划的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案例1]建设单位A因建造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B的组织安排下,施工单位c最后中标,这时,若施工单位c与建设单位A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00万元,建设单位A支付给工程承包公司B单位4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工程承包公司B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忽略)为2万元(40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