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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纳税筹划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有些公司会成立不同的业务部门,不同的业务部门可能出自不同的国家,比如说在泰国有很多的工程师,他们会把这些工程师送到印度尼西亚,让他们在某一个项目当中工作。这个时候从公司角度来说他们会收取成本,这个时候运营官员可能只会用最简单的方法,比如说我们就算服务费吧。他们其实根本就不知道他们这样做可能会使这家公司陷入非常大的税务风险,国是非常大的常设机构相关的风险。因为在借调的条款下,我们一般都提醒这些运营人士不要用这样的服务模式,而用借调模式。这是为什么我们喜欢用借调模式,而不是所谓服务模式的原因。
为了能够建立一个有效的借调模式,我们首先要跟踪这些人员的移动,其实这也是一个挑战,我们一直面对这个挑战。其实我们公司也碰到这样的问题,比如说你的公司只有20个,30个人,你的国家可能只有10个人,这些人在不同的国家之间移动。你会经常移动,在我们的公司里边有时候我们一下在菲律宾就有三四百人或者在中国有2000多人,或者在印度有几千人。那么这时候运营人士会移动这些人员,但是他们不知道税务方面的影响,因此对我们来说一个大挑战就是如何跟他们沟通,如何跟人力资源部沟通,使他们能够建立一个有效的人员跟踪系统或者人员流动地图,告诉自己这些人到底到哪里去,他们在那里待多长时间。一旦你作出这样的地图之后还要做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非常重要,因为这是来制定两个国家之间借调协议最关键的两个文件。比如说你这里有泰国人,有菲律宾人,你要确保能够在这两国之间建立起这样的借调协议。
另外很多时候菲律宾的实体会向泰国送人,这时候实体就是菲律宾国,但是技术国是泰国。菲律宾这边有对技术国详细的记录,这就是借调文件准备的重要性。
对于使用版权费的安排或者协议,我看到有些公司,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别的一些国家都有一些ID中心,有的时候并不是真正发明了一些产品或者开发了一些产品,他们还会收取版权费,尤其是关于技术的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四五个ID中心,他们有不同的地区,他们会有不同使用费的税收。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管理了,尤其是在每年的基础上,你的财务团队或者经营团队他们都会用不同的税率,例如菲律宾或者泰国R&D的中心,他们可能向中国支付,或者菲律宾向泰国支付,或者泰国向中国支付,就会非常复杂。这个时候很难用通用的市场游戏规则来做一些监控,你还要跟税局沟通,为什么我们就这块技术的使用来收取版权费或者使用费等等。
他们传统的做法就是所有R&D的成本或者工程中心的成本都是将成本返回到总部,总部再统一就所有分支机构或者各个地方R&D的中心支取使用费。这样就比较简单一点,因为你只有一个方向做使用费的收取。你也可以向税局展示说,你看我这个R&D中心所有成本都是由美方承担的,所以我要支付版权费。主要考虑到总部整体的规划,美国税率很高,35%,既使是做这样的优惠税率,可能有10%的抵税,仍然实际的税率会很高。所以从税务的角度这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我们知道在中国可以有很多税收的抵扣,实际中国的付税低于传统的模式。同时你要考虑到各个法定辖区税收的优惠,这样的话才能做整体的规划,才能得到最大的税收优惠。
我们现在看一下委托代理这一块。我们也可以看到整体的实际付税也会大大增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采用委托代理的协议,主要是针对于一些原材料由国外直接送到加工工厂,这样的话我们的代理商就会承担有限的风险,他们的利润率也很低,可能只有5%—7%,很多的利润就会回到总部。所有的费用也是由总部承担的,这个看起来是非常好的规划,但是也还是有一定挑战的,会有一些问题。例如说就这个协议,怎么样能够证明这样的有效性,因为所有的风险都放到了一个地方,是否是值得的,还有很多发票都必须重新再做安排。这看起来是不错的,但是实际操作中也会有很多问题,就像我说的运营的问题还有客户合规的问题,还有你怎么样给税局做解释,这是我的利润率,就是5%—7%。这是我去年的利润率,今年利润率也是在5%,理论来讲说你可以把风险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你把很多风险都转嫁到总部了,但是实际操作中还会碰到很多问题。
我现在主要讲一下我们的控股公司,这个议题主要是指我们想要在中国更好地管理好我们的资金,像一些国外的实体,他们可能是控股中国的公司,我们想要进行自助,可能在中国的分公司和国外投资方会有来回的资金往来,可能会有相应的税收。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这样控股公司的认定是否是有实质的,是否有任何的交易等等。我们可以看到还有很多的跨国公司会有很多中国的分公司,会涉及到分红,还有一些是涉及到预提税,还有递延税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