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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专项审计应注意的问题(4)

时间:2013-08-02  点击: 来源:京审

需要说明的是审计说明不是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不能代替审计报告。不要把审计说明当成审计报告内容来写,把审计结果主要依靠审计说明来体现。其次,审计说明也不同于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企业会计报表编制依据(即企业采取的主要会计政策)以及对主要报表项目内容的披露,是由企业撰写的,虽然多数单位的会计报表附注由审计人员代写,实质是审计的内容。第三,实践中审计说明也起不到报告的作用。由于不是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如果审计说明的内容对被审计单位不利,有的被审单位在使用审计报告时撤出来使用。
五、对专项审计的基本要求:
专项审计要严密审计计划,严格审计组织,严控审计过程、慎重出具结论。
专项审计计划,应针对专项审计的内容应借鉴年报审计针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的细节测试计划认真制定,不可事后补办。因为专项审计有时有需要客户配合的特别程序,如清产核资审计需进行事前培训;离任审计需要召开进点会议,还需要找相关人员谈话、调查、询问等程序,这些都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不同。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的重要证据,法院在审理审计赔偿案件中要查看审计计划是否存在明显疏漏,以判定审计是否存在过失。
专项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合理搭配,合理分工,切实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7】12号)第六条规定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低于行业一般成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准执业,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
审计过程一定要做详细的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分析判断过程、判断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情况等都要作好工作底稿。工作底稿不仅是出具报告的证据,还是证明审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的证据。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内部要加强沟通,特别是对企业集团分组审计,更应互相交流与借鉴,防止审计疏漏。
专项审计结果有时关系到一个企业发展,一个人的命运。利益攸关,必须慎重、恰当的出具审计报告。
六、专项审计的报告格式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有固定的四种格式,专项审计没有固定格式。专项审计有各种各样的委托者和使用者,都是针对某一事项或某一目的所进行的审计。因此专项审计报告也是各式各样,无法用一种或者几种固定模式。一般的专项审计的报告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式报告,一种是详式报告。
笔者认为,如果审计的是完整的财务报表,并且委托单位没有特别要求,就可以套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格式出具简式报告。如企业改制审计,合并分离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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