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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企业认定及其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时间:2010-03-31  点击: 来源:未知

国家为扶持动漫企业的发展,先后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发展国产动漫产业,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中对经过认定的动漫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事动漫相关业务经营的公司可以尽快申请动漫企业认定。
一、申报要求 动漫企业认定需要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申请,其中动漫企业申请需要满足以下八个方面的条件: 其中前四项为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
2. 具有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者相应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
3. 动漫产品内容积极健康,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4.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
以上四项为定性要求,多数企业都可以通过一定的证明材料来达到以上要求。
还有四项从收入、研发费用及人数方面进行了限定:
1. 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2. 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
3. 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l0%以上;
这四项定量指标前三项需要通过专项审计来证明,后项则通过员工合同以及员工资质证书来证明。 此外,申请重点动漫企业以及动漫产品还有相应的要求。
二、申报管理机关 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动漫企业及其动漫产品的认定工作,并定期公布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行政区域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三、申报时间 动漫企业申请认定以及年审受理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7月31日。
四、动漫企业认定及其税收优惠政策(二)
根据2009年7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经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所示:
(一)关于增值税 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不含税销售额×3%。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的范围,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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