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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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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1895号):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关于营业税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收集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三.本通知所称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