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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产业获免税政策待遇
时间: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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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未来5年,中国部分动漫企业将可在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时获得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免税政策。
6月1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联合下发《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财政部表示,此举是为促进中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执行时间暂定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暂行规定》所指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注册资本金应达到80万元及以上,并且具备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的资质和能力。此外,规定所称动漫直接产品包括,漫画、动画、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等。
获得进口免税资格的动漫企业也不能一“审”永逸。规定强调,对经认定获得进口免税资格的动漫企业实行年审制度。经认定获得进口免税资格的动漫企业,在本年度有效期内进口相关清单范围内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卡通艺术委员会副秘书长毛勇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规定的出台,有正面的作用,但影响有限。”在其看来,国内动漫企业对硬件设备的进口需求并不那么强烈,因为很多产业园区有公共技术平台,不需要再去大量采购。
“我们的误区在于总认为我们的设备落后,其实,我们落后的是创造理念、运作模式以及打入海外市场的营销方式。中国动漫产业的困境就在于没有好的作品、好的创意以及好的运营团队。”毛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