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流程及资料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1-03-07 14:56

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办工商登记证
受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l 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设立申请书(原件)
l 派出企业所在国(地区)登记机关颁发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l 与该派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l 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委任书(原件)及首席代表和代表简历,附照片三张。(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应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l 委托书
l 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注:在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时,应由首席代表或首席代表委托的代表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件。

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企业备案登记簿、刻制印章
受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介绍信(首代签字)
l 刻章、备案申请书(首代签字)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l 首代证原件、复印件
l 经办人雇员证原件、复印件
注:需代表处人员亲自办理。

三、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办组织机构代码
受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组织机构代码申办表(加盖公章)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首代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
l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办税务登记证
受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税务登记表(加盖公章)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设立申请书(原件)
l 派出企业所在国(地区)登记机关颁发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l 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北京市外汇管理局:申办外币账户开户登记
受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l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银行:开设人民币、外币账户
受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根据不用开户行具体确认

七、朝阳区统计局:申办统计登记证
受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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