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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3)
时间: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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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五)没有国际资质认证
很多企业一直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但是却迟迟没有取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
综上可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主要问题在于认定门槛高,尽管税收优惠幅度大,大大的减轻了税负,但是由于认定门槛高,企业需要做出相应调整才能获取此优惠。
六、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流程和材料
(一)申报流程
(二)申报材料(以北京市为例)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
2.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1000字以上),有给定提纲可参考;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管理章程;
5.经具有资质的财务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7.由市科委下属的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证明。
8.由市商务委出具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合同执行额登记证明。
9.企业获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10.企业员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1.企业技术实力或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获本市或国家科技计划立项证明、获本市或国家科技奖励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选报)。
12.认定小组要求企业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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