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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商投资企业收支情况表的审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外汇内容表”的通知》(汇发[2002]124号文),自2003年起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外汇年检时,要求向当地外汇局报送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外汇收支情况表反映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机构、个人进行的经济交易以及与境内企业、机构、个人进行的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计价、结算交易。笔者结合自己的审计实务经验,就有关的审计程序、工作底稿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谈一些看法。
关于审计程序
由于对《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计一般是在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同时进行的,我们可以采用这样的审计策略,即将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计看成是一个审计事项的审计,在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实质性测试确认的基础上,检查汇总相关科目外汇交易的发生额,然后进行交叉核对来确认。具体的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企业编制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和编制底稿,核对报表项目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2.获取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验资报告等资料的复印件,并与原件进行核对。
3.复核《外汇收支情况表》中与会计科目直接对应的各项目期末数是否正确。与会计科目直接对应的项目包括报表“资产方”的第一项至第六项、“负债及经常项目差额方”的第十一项至第十九项,对应会计科目一般是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一级科目或明细科目,略有变化的“应收外汇账款”项目与审定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相关外币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对应:“应付外汇账款”项目与审定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外币贷方明细科目对应:“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内外汇投资”项目与审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的明细对应,但是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要按成本金额填列该项目:“实收境外资本”项目和“实收境内外汇资本”项目与审定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对应,重点关注投资时的资本溢价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情况。
4.关于其他特殊项目,对上述科目的借贷方发生额的对应科目进行分析,分别业务内容将发生数交叉索引到下列项目中,确定这些项目金额是否正确。
(1)审核“结购汇差额”项目。根据编制的“外币货币资金”项目明细表中本年累计购汇金额和累计结汇金额计算,注意应补充未通过企业外币账户的结购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