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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审计监督与管理

时间:2012-11-20  点击: 来源:未知
 当前随着企业领导者综合素质的提高,企业制度的完善,以及领导者的业绩、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等措施的实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绝大多数招标工作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结果;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部分招标形式化,不能得到公正、合理的结果,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招标采购作为一种新型的采购管理模式,已成为企业物资采购的一种主要形式。招标采购审计是对招标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过程监督,目的是保证企业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满足生产需要[1]。

  一、企业招标采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评标结果不公平或失优

  1.1招、评标人员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素质水平差或工作失职;

  1.2新业务技术文件不全,对标的物的使用性能掌握不够、性价比分析不透彻;

  1.3招评标文件制定不细致、有瑕疵、容易产生歧义;

  1.4招标时间紧迫或提前未安排准备工作,未进行实地考察或考察较仓促,有时甚至只是电话了解情况,简单审核传真资质后就决定是否让其参与招标。

  2.确定中标单位倾向性较强

  2.1领导提前打招呼或暗示中标单位。企业生存于社会中,受制于很多部门,也得到了很多外来支持与帮助,欠了许多人情;国企领导来自上级任命;裙带关系等等。在企业招标时各种关系找到相关领导,领导迫于各种原因而影响招、评标工作,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最终将评标变成了权利角逐。

  2.2评标人员有私心。提高招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利其意向投标单位,致使许多产品价格低、质量好的单位难以入围中标。

  3.发生串标(围标)现象

  3.1由于内外勾结或疏于调研,致使投标单位都是其中一家单位邀请来的(围标),表面是多家投标,实际只有一家,其它单位都是“托”。

  3.2参与投标的单位较少,又是同一产品,经销人员相互熟悉,容易彼此达成协议(串标),大家轮流中标或暗中抬高标价,损害企业利益,使招标流于形式。总之,决策权力集中、招投标制度不完善、缺少有效监督是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如下是某企业采购额的变化表:

  二、建立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建立招投标监督组织机构,实行从业人员评估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对招投标从业人员和专家在任职期间定期进行评审并公示,对不合格专家从专家信息库中删除,对于有不良记录的纳入黑名单,并视情节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或终生不准再从事招投标方面的工作。要增加采购招标工作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加大查处力度,让招投标从业者不愿也不敢违反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给招投标市场营造一个诚信守法、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的良好环境。企业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如招标委员会或招标领导小组、采购中心(部)或成本控制中心(部)等。招标项目评标专家委员会(专家小组或评标小组)对招标委员会负责。招标委员会主任由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其成员由分管主要领导和工程技术方面的专家骨干组成。招投标监督机构主要由监督管理和纪律监察监事部门人员组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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