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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的投资收入可以免税?
随着经济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股息、红利等形式获取投资收益,但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部分企业对于哪些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却不是很清楚。
公司上年营业收入100万,发生相关费用100万,另外还取得投资收益100万,应纳税所得税为-100万。那么今年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可否将去年所产生的亏损,抵减今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并非企业的所有投资收益都属于免税收入。只有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次,投资收益也属于企业收入总额的一部分,也参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因此,即使你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属于免税收入,但其作为收入总额的一部分,按你所列情况,计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00+100)-免税收入(100)-各项扣除(100)=0,也不存在亏损100万的问题。
来源:税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