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常见问题(FAQ) > 税审 >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涉税问题探析(2)

时间:2010-05-26  点击: 来源:未知

  第三,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涉税问题的对策。一是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促进部门的合作。地税管理部门要定期与教育、财政、物价、街道等部门进行沟通,建立部门问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的单位名称、地点、类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负责人姓名等动态信息,为税收征管提供最真实可靠的信息。二是加强税法宣传的力度,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务机关要充分地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进行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及时地总结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案件,及时地利用各媒体进行多渠道的宣传。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日常征管信息的比对工作。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日常发票领购信息、减免税信息和行业毛利率等基础信息与企业的日常申报信息的比对,以便尽早地发现日常征管中的异常申报单位,及时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针对非学历教育机构以“白条入账”,不开具发票等行为,使得税务机关无法全面地掌握企业基础的经营隋况,一方面需要对企业使用不合格加强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发票的意识。五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明细申报的管理。劳务发票系统与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系统的有效对接,探索企业纳税申报系统中的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与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进行有效的比对,强化对多处取得收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六是规范企业日常的报备资料的管理。规范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基础信息的报备管理,严格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督促企业办理会计信息资料的报备手续,从而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的会计基础资料。

来源:税务师事务所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