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是法人企业,与个人合伙成立合伙企业,但由于经营不善,合伙企业亏损了,请问合伙企业发生的亏损额我可以按比例在我法人企业税前扣吗?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提示:按规定不得进行抵减您法人企业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