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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11-08-11  点击: 来源:未知

 【问题】

  汇算清缴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一)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二)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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