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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抵消分录(2)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
特别说明:
1.上述抵消分录中,“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贷方金额必须相等,否则报表将不平。子公司被抵消的盈余公积不再恢复。
2.合并完成后,母公司数和合并数中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数相等。未分配利润不等,差额为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数。
二、有条件抵消分录
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应当抵消。抵消时应注意对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一般情况下,对重要的内部交易,应当抵消,对不重要的可不抵消。抵消分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项目
(1)借:应付账款 (2) 借:预收账款 (3)借:应付票据 (4)借:应付债券
贷:应收账款 贷:预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贷:长期债权投资
2、母子公司内部相互持有对方债券或提供借款等形成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抵消:
借:投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内部应收账款已提坏账准备的抵消:
(1)“坏账准备”本期余额与上期余额相等,则: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已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抵消坏账准备形成的利益全部系上期形成,应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2)“坏账准备”本期余额大于上期余额,则: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已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上期末坏账准备的余额)
管理费用 (本期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
(3)“坏账准备”本期余额小于上期余额,则: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已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
管理费用 (本期坏账准备余额小于上期末余额的金额)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上期末坏账准备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