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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的成因分析及征管对策(2)
时间: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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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四)一些特殊的零申报企业。一些在案企业,如涉棉、涉废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失踪,虽然没有正常经营,但无法进行注销。还有的企业主税种由地税征管,如物流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代征,在国税属于零申报企业。根据国税发【2004】第88号文件规定,对2002年以后新办的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的所得税,由代开票单位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统一代征税款,并由地方税务局统一入库。到2010年底,某县国税部门征管的运输企业30户。这种类型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作零申报处理。
(五)虚假的零申报企业。部分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税法遵从度低,刻意逃避纳税义务,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个别企业设置两套账进行偷税和避税,一套账记载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一套账应付税务部门,多是采取违法开具收入发票,应转而不转收入,隐匿、少记或迟记收入,账外经营、伪造或变造记账凭证形成假账,而进行零申报以达到偷逃或少缴税款的目的。 这些零申报企业,是税务机关纳税评估和实施税务稽查的重点。
二、降低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的征管对策
针对零申报企业居高不下的现状,必须采取根据各种零申报企业的成因,进行分类分析、区别管理。
(一)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有关税收政策,特别是新政策的宣传解释。由于一些中小型企业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熟悉,加之纳税意识不强,忽略了正常的纳税申报,因此,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监督纳税人进行正确的纳税申报,杜绝纳税人因不熟悉政策或纳税意识淡薄造成零申报现象。
(二)对筹建期间的新办企业实地核查。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税收管理员及时进行实地核实,掌握企业的投资金额、占地面积、筹建开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等信息,制作《零申报企业实地核实情况表》,对整个筹建期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督促企业在取得收入后进行申报。
(三)对正常经营企业出现零申报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按月、分户进行分析核实。一是分析企业会计报表。根据掌握的企业基础信息及同行业企业经营信息,初步对企业报送的企业会计报表准确性进行判断。对会计报表中的应收收入、成本等涉税科目进行分析比对,对有无隐瞒收入、转移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进行核实。二是对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或营业税申报表及企业的会计报表与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所得税未申报或少申报的现象。三是对企业的房产、土地、车辆使用及租赁信息进行比对,查看企业是否有未申报的新增项目。四是对纳税人发票的领购、开具情况与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核实其零申报的真实性,严格以票控税,堵塞税收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