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常见问题(FAQ) > 税审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探讨(2)

时间:2014-01-16  点击: 来源:未知

  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
  得税负债贷方发生额一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从上面的等式可以看出,递延所得税资产是针对税收规定的会计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直接表现是递延所得税借方发生的增大,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增加。其账面价值的减少不符合“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核算。
  笔者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应纳入“所得税费用”科目来核算,而原确认时记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减记金额应记人所有者权益。其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借记“所得税费用一递延所得税费用或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的是企业前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增加。对于已确认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企业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且该减值允许转回时。应在原减值的范围内转回其减值,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20×7年12月31日,企业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30万元。经复核,企业在未来可能获得的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只有18万元。企业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其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2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12
  假设20×8年12月31日,经复核,企业在未来可能获得的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有40万元。企业应在原减值的范围内转回其减值。其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12
  货:所得税费用——涕延所得税费用 12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