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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内部控制审计独立性(4)
时间: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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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立信锐思对本次披露的自评报告是否披露了缺陷认定标准作了统计,2012年上市公司批露的2227份内控自评报告中,共有124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缺陷认定标准。986家未进行披露。在2227分内控自评报告中,仅有三家上市公司认为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对于缺陷的认定,特别是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解读》认为,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可由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重要程度来确定,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该缺陷或几个缺陷所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企业可以通过确定重要性水平,来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以定量的方式确定。
杨芳建议,咨询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应该化一些时间在研究上,比如,可以建立数据库,制定行业对标,对不同行业进行分类,对行业内的当期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解读,进行综合评价,做行业的专业分析,或者建立知识库、案例库,才能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只有这样,中国的资本市场才可能变得更专业,也更健康!
内部控制,已经成为自2008年以来中国会计行业发展的关键词之一。如何让内部控制咨询、评价与审计不成为形式主义,如何让内部控制由监管要求变成企业的自觉需要,这些都值得思考。
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到2014年,笔者在此提醒那些还没有披露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要抓紧时间了,准备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