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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鼓励企业细分经营

时间:2013-08-19  点击: 来源:税务师事务所

    上周六,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著名经济学家贾康来到了成都,参加了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国资委、省经信委主办,商儒管理承办的天府大讲堂。

  在天府大讲堂上,贾康谈到了近期的热点话题——营改增。贾康认为,营改增通过制度的改善,鼓励企业进行细分的、专业化的经营,充分释放企业的潜能。

  鼓励企业进入细分市场

  贾康表示,营改增改革之后,不仅仅能减少重复增税,实施结构性减税,从全局意图来看,带有明显的促进产业升级的意义。

  “按照原来的营业税,市场主体会在税负之下自然而然考虑‘小而全、大而全’的企业组织形态。因为营业税是按照法人征收的,你有一个注册法人,就会按照比例征收一道。”

  贾康举例道,比如本来是一个制造型企业,要发展物流,需要另外注册一个企业,就要分别交营业税,所以宁肯不另外注册,留在自己的企业中间,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比较合算。“然而,现在经济生活环境下,专业化细分需要另立法人,对于整个业态的发展,它阻碍了潜力的释放。”

  贾康强调,营改增使得有能力做专业化细分的企业放开手脚,发挥潜能。专业化细分空间打开,大家没有顾忌,越做越好,带来的是企业提供的产品的性价比提升,性价比提升带来的是提振消费。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在一个特定时期,收入不变,居民会更多愿意消费,因为产品性价比提高对他有吸引力。”贾康认为,提振消费的意义是全局性的,是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潜力释放,消费更加蓬勃,以消费为中心的潜力释放过程,能够减少外部世界环境变化对中国经济造成的影响,比如世界金融危机。

营改增倒逼财税改革

  贾康表示,营改增促进企业发挥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倒逼财税改革。因为营业税归地方,增值税大头是归中央。很关键的就是,如何构建地方财政之体系,争取形成地方大宗稳定的财政来源。

  “从中长期来看,可以成为地方增值税源的是资源税和房地产税。在分工上面来说,中西部大体是以资源税为支柱,东中部是以房地产税为支柱。”

  贾康表示,从全面的格局来说,结构性减税的同时,也存在结构性增税,但总量上不应该提高宏观税负。“营改增一年减轻整个社会的税负应该在9000亿左右,当然是结构性减税,这必然伴随着结构性增税,如资源税、环境税、房产税等。”

  对于房产税,贾康认为,要考虑越来越多的普通家庭也会购买二套房甚至三套房这个现实,而他们并非投资客。

  “我的建议是第一套不征,第二套房税率从低,到了第三套、第四套房,反正总有一个临界点,第三套房到多套房要有一个标准税率,到第八套第十套可以税率累计上升,都可以考虑。这样,中国整个税制慢慢地要以直接税替代间接税,来减轻消费大户的税负。”

  贾康认为,这样的设计结合了中国的情况。“中国大方向肯定是通过试点不断铺开,但不能简单比照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中国只能通过这个税调节高端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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