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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外资代表处年检办法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企业年检工作自2014年3月1日正式停止执行。意味着,企业年检制度已经取消,今后企业不用再办理工商年检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涉及法律、法规的修改,目前修法的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进行。待新法规颁布实施后,我们将积极落实总局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企业年度报告与企业年检的区别在哪里
企业年检制度侧重于工商部门的审查,即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需要由工商部门进行审查,给出年检意见。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则省去了这个环节,强调了向社会公示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种信用监管方式。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今年是否还需要办理年度报告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该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机关办理年度报告手续。
新成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如何办理年度报告
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的网站(www.baic.gov.cn),进入“年检验照”模块后,按照系统提示即可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手续。
工商部门提倡代表机构使用数字证书(CA)办理年报。对于使用CA办理年报代表机构的,可以享受全程电子化的便利。即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通知书》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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