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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月1日起 我市将停止企业年检(2)
时间: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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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吴岗表示,下一步,力争在4月30日前,建成覆盖范围为市级部门和渝中、江北等11个试点区县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先照后证”,实现工商及其他部门信息的传递。最终,在年底前,建成正式公示平台,并予以优化。届时,该系统覆盖范围扩展到全市,实现各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注册金认缴要备案抽查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吴岗表示,根据方案,企业实行认缴制,公司股东可自行认缴出资总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不再对注册资本金进行审验。那这是否会产生大量不进行经营,诈骗钱财的空壳公司?
对此,吴岗说,工商部门将对公司申报的股东(发起人)出资额等予以备案,对其进行抽查,对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另外,吴岗表示,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并不意味着不征求业主意见,只是登记时免交材料,但需向工商部门提交书面承诺。同时,对经营活动可能造成噪音、油烟污染、存在安全隐患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明确不得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若经营者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的,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