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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磊会计师事务所遭处罚 牵出十年陈案

时间:2015-03-06  点击: 来源:网络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遭处罚牵出“十年陈案” *ST成城被爆虚增1.8亿收入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ST成城(600247.SH)究竟“身犯何法”,一直是市场关心的动态,谁知江西证监局针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磊所)的一纸罚单却掀开了此案的“冰山一角”。

 

江西证监局2015年2月28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书》)中称,对中磊所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责令中磊所改正违法行为;对李晓敏、熊建辉两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均处以3万元罚款”。

 

按照上述《处罚书》显示,中磊所及两位注册会计师正是*ST成城2011年报、2012年报的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而此次处罚也牵出了*ST成城两项“罪名”,分别是虚假记载参股公司的原始投资,以及虚增2012年营业收入及利润。

 

隐瞒十年的原始投资

 

江西证监局《处罚书》显示,对成城股份(即*ST成城)2011年度、2012年度年报审计时,中磊所将成城股份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华保险)的投资定为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对于成城股份就该笔初始投资会计处理的异常,以及2011年安华保险实收资本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磊所未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未发现成城股份对安华保险的1000万元原始投资虚假记载为5000万元,导致审计报告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因此,江西证监局认为中磊所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公开资料中了解到,成城股份对安华保险的投资始于2004年。

 

成城股份原名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物华股份)。经过数次股权转让,中技实业成为成城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成清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04年,成清波即主导了投资安华保险的一事。

 

按照物华股份(*ST成城前身)2004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5000万元参股安华保险,占20%股权。彼时,公司董秘是周桂华。

 

此后安华保险经过几次增资扩股,成城股份的历年年报均显示对安华保险的原始投资额为5000万元,只是持股比例降至6.02%。

 

而据成城股份2013年年报显示:“2011年度,安华保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4.1亿增至8.3亿,本公司未同步增资。增资变更后我公司实际投资额为1100万元,持股比例变更为1.286%,本期末已调整投资额。”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得到的安华保险2010年财报显示,即使在没有增资之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也没有成城股份的身影。安华保险持股5%以上的股东7位,最后三位持股比例均为9.76%,且投资额均为4000万元。

 

而投资额为5000万元的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林粮食集团)在安华保险的持股比例为12.20%,也就是说,如果成城股份投资安华保险的资金为5000万元,该公司在安华保险的持股比例应该和吉林粮食集团一模一样。

 

江西证监局认为中磊所对此未勤勉尽责行为,对中磊所的上述违法行为,李晓敏、熊建辉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于这桩隐瞒十年的原始投资虚假记载,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3月2日致电*ST成城,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董秘徐昕欣出差了,不方便回答。

 

曾虚增收入1.8亿元

 

除去安华保险的原始投资被虚假记载之外,江西证监局《处罚书》还爆出“对成城股份2012年年度报告审计时,中磊所针对成城股份与上海科泉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泉)的重大、异常资产交易未保持对公司舞弊的职业怀疑,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导致未发现成城股份虚构向上海科泉出售物华广场一、二层商铺的资产交易事项,该笔虚假交易虚增2012年度收入18444万元、虚增2012年度利润总额5265万元,使2012年成城股份业绩由亏损转为盈利,导致审计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这桩交易发生在2012年,也正是这桩交易使得成城股份2012年的净利润最终达到2259.40万元。

 

2012年11月2日,成城股份发布“资产出售公告”,公司将拥有的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612、1622号上海物华广场1-2层裙楼及其相关资产以人民币18444.00万元转让给上海科泉。2012年11月5日,成城股份又与上海科泉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将物华广场1-2层裙楼内部安装及使用的所有设备同步转让给上海科泉,资产转让价格为24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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