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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十一号)会协〔2015〕11号
会协〔2015〕11号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25号)要求,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组织实施并圆满完成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2014年,各级注协继续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系统风险检查机制,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帮扶力度,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稳步推进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同时,深入贯彻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要求,重视检查队伍组建和人员培训,切实履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014年,各地方注协共抽调检查人员946名,检查事务所1438家,抽查业务底稿16681份,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底稿12647份,验资业务底稿3622份,其他专项审计业务底稿412份。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
2014年,各地方注协根据中注协检查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风险导向检查理念,以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情况、业务项目质量以及事务所业务收费情况为主要内容,将业务规模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务所,新批准设立或新近合并重组的事务所,业务收费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收费水平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频繁转所及高龄注册会计师较多的事务所,执业能力与承接业务数量明显不匹配的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其中,业务收费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收费水平的事务所成为检查的重中之重。部分地方注协还将事务所设立及存续条件、报告防伪报备情况、投诉举报情况核实、问题事务所复查作为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遵守执业准则,不断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系统风险防范意识和执业水平有所提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同时,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综合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工作稳步推进。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中小事务所的内部治理不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存在较大缺陷,质量控制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且未得到有效执行,导致执业中审计准则执行不严格,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业务质量控制复核流于形式,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审计报告披露不规范等问题,个别事务所甚至存在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等严重问题;此外,少数事务所还存在对新审计准则学习不够、低价竞争等问题。
三、惩戒情况
2014年,各地方注协(除河南、广东、海南注协尚未完成处理工作外)按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89家事务所和211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其中,给予16家事务所和21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给予46家事务所和97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给予27家事务所和93名注册会计师训诫。
2015年,各级注协将紧紧围绕行业“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继续深入贯彻行业诚信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强检查队伍建设;加大对中小型事务所的整改帮扶力度,促进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执业准则更加落地生根;进一步推动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工作,培育和发展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市场,使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向国际水准看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