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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近来,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的逐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暴露出的税负问题日益严重。“营改增”试点以来,本报一直持续关注其对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的影响。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营改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为事务所带来新的业务机会,另一方面,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大所,在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情况下,税负不降反升。
实际上,会计师事务所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止这些:事务所从“有限公司”转变为“合伙企业”涉及到企业清算和税负方式的转变,税负有增加之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也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税负较之其他行业偏高……在这种大背景下,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税务问题有何诉求?如何直面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问题?如何利用税制改革过程中的机遇来发展自己?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专家。
“营改增”后小所受惠大所叫屈
在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过程中,“营改增”是无法规避的一个问题。税改不仅影响到事务所的税负,更影响着事务所业务发展方向及其业务价格的制定。新税改形势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直面挑战,积极应对,同时尽量争取政策支持。
“营改增”是大势所趋。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但在“营改增”还没有全面普及,抵扣链条不甚完整的情况下,“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行业、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特别是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税负增加明显。
在今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北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石文先向“两会”提交的《关于加大注册会计师服务政治、社会、经济力度的提案》中也指出,“营改增”后,不少会计师事务所税负不降反升。
石文先在提案中明确指出,“营改增”对交通物流、运输行业确实带来了很多优惠,减轻了企业税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重复纳税的问题。但因“营改增”在设置税率和抵扣项目细节上的差异,造成了部分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收入在500万以上的服务业,税负不降反升。
据悉,相关人员在对上海市249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4月份及2012年1~4月份的同期税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后了解到,上海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年起开始实施增值税后税负的增减变化情况是:样本中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收入占整个行业的收入比例高达91%,其整体税负有所增加;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师事务所税负均为下降。
淮安鹏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魏标告诉本报记者,“我们所是小规模纳税人,是‘营改增’的受益者。”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经过测算,“营改增”之后,北京地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税负有所增加。
中逸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李季名则向本报记者介绍,“营改增”之后,事务所的税负有所增加。同时,“营改增”也带来了工作量的增加。李季名还表示,实行“营改增”之后,一些事务所之前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在无法享受,在客观上也增加了税负。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明确表示,“营改增”后,对事务所有积极的影响,可有效开拓客户。因为事务所的客户群体如果大部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事务所开具的服务发票所含增值税金可以抵扣,为客户减轻了负担。但如果客户群体不是一般纳税人,实质上是增加了事务所的税负。
胡勇还认为,“营改增”避免了重复征税,肯定是有利于行业整体发展的。这对于事务所之间以及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也不再存在税负障碍,有利于事务所之间的相互补充,取长补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