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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拓展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新业务方式之转变(3)
时间: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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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注协有关指示,我们应该在拓展新业务的同时做好以下几点:即大力提升全行业对拓展新业务必要性的认识、研究推动鼓励扶持新业务拓展的配套政策、组织做好新业务示范基地建设和试点工作、组织制订新业务相关执业准则和指南、持续加强新业务拓展所需人才的培养、开展新业务拓展理论研究和操作指导等,只有此才会保证一切拓展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同时,建议会计事务所在开展新业务之前做好铺垫工作。
1、多合作。我们要不断开发客户需要的产品,客户需要的就是我们明天要做的,事务所没有能力我们要创造能力,与别人合作,可以让你以最快的速度达到目的地。事务所的成功,一方面来自于自己的努力与创新,更重要的一方面还有与别人的合作。合作可以让事务所的缺陷得到解决,可以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理想的效果,从而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2、多与客户交流。通常,事务所喜欢与财务部长、财务总监交流,但我们认为,应该更多地与董事长、总经理沟通交流,因为他的想法会变成决策,他的想法会成为我们的服务目标。
3、新项目拓展要谨慎,多考虑风险与责任。第一次服务产品开发要组合优秀的团队,先做方案,待到客户确认之后再实施。多为客户考虑考虑风险与责任。项目成功后要多总结,因为事务所成功的每一个项目都可以获得借鉴与复制,可以延伸到其他客户。
4、注重所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事务所既要培养复合型人才,也要根据事务所非审计业务发展方向引进专业人才,特别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类专业人才,以此带动培养整个团队的业务综合能力。
5、要敏感观察客户的需要,预见到客户在每一阶段的不同需求,以及此等需要的扩展性。每一个事务所的发展都有自己的定位与业务拓展模式,没有一个可以完全复制的经验。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新业务前,还必须评价自身的执业能力,不得承接不能胜任和无法完成的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下列事项,以评价新业务的特定要求和所有相关级别的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熟悉相关行业或业务对象;
2、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是否具有执行类似业务的经验,或是否具备有效获取必要技能和知识的能力;
3、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4、在需要时,是否能够得到专家的帮助;
5、如果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否具备(或者能够聘请到)符合标准和资格要求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6、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够在提交报告的最后期限内完成业务。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如何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几点认识,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我们相信在中注协的领导与推动下,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已经有了政策扶持、智力支持、服务平台的“天时”。在各级地方政府、各级注协的大力支持,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提供的好思路、好项目、好服务之“地利”。再加之我们能转变自身发展和业务增长理念,深化对业务结构调整重要性的认识,这就是“人和”。“天时、地利、人和”俱全,那么我们在进行准确市场定位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市场需要,重视人才培养,注重品牌建设,就一定会实现新业务拓展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成果,必将通过服务所体现的专业优势,最终形成我们市场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