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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望香港会计师可担任(2)
时间:20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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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财政部会计司于今年6月对香港有关部门和方面进行了例行访问,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会计界有识人士均对CEPA框架下内地对香港会计行业发展的有力支持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财政部一贯的开放态度和务实的惠港措施表示感谢。
财政部表示,在CEPA框架下,财政部将结合内地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一如继往地为香港提供优惠和便利。下一步,财政部将考虑在内地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层面扩大交流与开发,抓紧研究修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研究两地合伙人审计经验互认,力争纳入新一轮CEPA开放措施,在广东省先行先试;同时积极研究制定包括香港人士在内的境外人员担任内地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制度,力争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广东全省,并在三年左右有序扩大到全国。同时,财政部将按照合法、规范、公平、互利的原则,兼顾内地与香港会计行业的利益诉求和发展权益,积极主动、循序渐进地做好下一阶段CEPA磋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