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开展对文物文化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和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的会计问题研究。
此外,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已经印发的政府会计准则和后续出台的相关准则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财会和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准则制度的内涵和要求,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