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和澳门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第四议定书生效执行(4)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时间:2020-06-03 12:44
(二)关于人的范围
第四议定书纳入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该规定明确,按照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该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该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安排待遇。
另外,第四议定书明确,《安排》不应影响一方对其居民的征税(第四议定书列名的特定条款除外)。
(三)关于居民
第四议定书修改了双重居民实体的加比规则,即当除个人以外的实体同时构成双方居民时,应仅将其视为一方居民适用《安排》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