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和澳门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第四议定书生效执行(7)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时间:2020-06-03 12:44
二、增列政府投资条款
为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澳门间资本流动,减轻有关惠民合作项目的税收负担,第四议定书增加了“政府投资”条款,规定一方政府从其出资参与双方合作设立在另一方主要用于民生项目的基金取得的所得,在另一方享受免税待遇。该规定目前适用于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未来,双方政府合作设立类似性质的基金,经双方主管当局共同认可后,也可以适用该规定。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已完成第四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内部法律程序。第四议定书于2020年5月14日生效,其中第六条的规定适用于2020年5月14日或以后支付的所得,其他条款的规定适用于2021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